關于印發(fā)《珠海市建筑施工腳手架搭設
安全技術要點》的通知
珠建安監(jiān)[2004]06號
各施工企業(yè)、監(jiān)理單位:
為了規(guī)范腳手架的搭設,使我市建筑施工腳手架搭設規(guī)范化、標準化,確保腳手架的使用安全。針對我市氣候、地質條件對腳手架搭設使用影響較大的特點,根據(jù)《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JGJ128—2000)、《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JGJ130—2001)、《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(建建[2000]230號)和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》(JGJ59—99標準),我站在分析多年來腳手架搭設不規(guī)范且存在諸多安全隱患的基礎上,組織施工企業(yè)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《珠海市建筑施工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要點》,現(xiàn)將《珠海市建筑施工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要點》印發(fā)給你們,希望各單位接此通知后,認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學習,搭設施工腳手架時,在嚴格執(zhí)行國家有關標準、規(guī)范的同時,嚴格按此要點要求,加強對腳手架搭設的管理。我站平時檢查、階段評價將按該要點嚴格評分。
附:《珠海市建筑施工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要點》
珠海市建設工程安全監(jiān)督站
二00四年三月二十三日
珠海市建筑施工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要點
珠海市地處沿海,臺風季節(jié)長,風壓大,地質構造較為復雜,地耐力相差較大,對腳手架搭設使用有較大影響。根據(jù)國家搭設腳手架的標準規(guī)范JGJ128—2000《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、JGJ130—2001《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、建建[2000]230號《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和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》(JGJ59—99標準),針對我市腳手架搭設施工的實際狀況,就腳手架的搭設提出如下安全技術要點。
1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
1. 1 基礎及底座
1.1.1 腳手架基礎回填土必須分層夯實。
1.1.2 腳手架地基必須采取硬地化處理,25m以下低架澆筑C15砼,厚度100mm;25m以上的高架澆注C20砼,厚度應滿足搭設高度的要求?;A標高應高于自然地面50mm,寬度超過外立桿200mm。專項施工方案中應有基礎設計計算書。
1.1.3 腳手架底部必須有墊板或底座,底座采用厚度為5~8mm鋼板(150mm×150mm)和直徑32mm(150mm長)鋼管焊接而成。墊板也可采用槽鋼、定型鋼板或長二跨以上、寬200mm、厚度50mm的木板。
1.1.4 腳手架排水溝內(nèi)側距腳手架外立桿200mm,排水溝應與建筑工地排水體系連接,保持暢通、不積水。
1.1.5 腳手架底部因施工原因造成連續(xù)兩跨以上立桿懸空,必須采取門洞處理方式或采取懸挑措施,保證架體穩(wěn)固。
1.2架體搭設
1.2.1 腳手架搭設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,專項施工方案須經(jīng)過施工企業(yè)技術負責人、監(jiān)理單位總監(jiān)審批簽名。
1.2.2 架體搭設及其地基基礎,應按規(guī)范要求在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、作業(yè)層上施加荷載前、每搭設完10—13m高度后、達到設計高度后進行階段驗收,并做到定期檢查,保證架體搭設的技術要求。
1.2.3 縱向水平桿(大橫桿)宜設置在立桿內(nèi)側,其長度不宜小于3跨??v向水平桿接長宜采用對接扣件連接,也可采用搭接。其設置應符合: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,兩根相鄰縱向水平桿的接頭不宜設置在同步或同跨內(nèi),不同步或不同跨兩個相鄰兩個接頭在水平方向錯開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,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節(jié)點的距離不宜大于縱距的的1/3;搭接長度不應少于1m,應等距設置3個旋轉扣件固定。
1.2.4 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可采用搭接外,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。對接、搭接應符合以下規(guī)定:立桿上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,兩根相鄰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(nèi),同步內(nèi)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,各接頭中心至主節(jié)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1/3;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,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固定,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桿端距離不應小于100mm。腳手架頂端的立桿應平齊,用縱向水平桿(大橫桿)連接,并超過女兒墻上皮1m,高出檐口上皮1.5m。
1.2.5 四跨以上必須設置剪刀撐,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宜在45o~60o之間,從架體投影面的端部開始設置。24m以上的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連續(xù)設置剪刀撐。剪刀撐的桿件接長宜采用兩個以上的旋轉扣件搭接,搭接長度不小于1m,并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桿(小橫桿)伸出端或立桿上。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(jié)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。
1.2.6 橫向水平桿(小橫桿)伸出扣件端不應小于100mm。
1.3 腳手板、擋腳板
1.3.1 每步架必須滿鋪腳手板,腳手板可采用沖壓鋼腳手板、50mm厚木板腳手板、竹笆板腳手板或竹串片腳手板等,嚴禁用毛竹或蒿竹平鋪的方式。
1.3.2 腳手架每步架必須設置擋腳板,擋腳板應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木板制作,高度不小于180mm。應用直徑1.2mm的鍍鋅鋼絲固定在水平桿、立桿上。
1.3.3 擋腳板安裝在外立桿的內(nèi)側、密目式安全網(wǎng)的外側,并與腳手板同步設置。
1.3.4 擋腳板外側刷紅白相間油漆標識。
1.4 防護欄桿
1.4.1 腳手架外立桿上縱向水平桿(大橫桿)每一步之間設置二道水平防護欄桿,間距600mm。
1.4.2 防護欄桿禁止使用毛竹或蒿竹材質。
1.5 連墻桿
1.5.1 連墻桿一律采用預埋件剛性連接。
1.6 通道
1.6.1 腳手架應設立上下斜通道,斜通道應設置至施工層。
1.6.2 通道應設立防護攔桿和擋腳板。
1.6.3 踏步式通道應鋪設腳手板封閉,不得只采用兩根鋼管作踏步。
1.6.4 不采用踏步式的斜通道,應每隔250~300mm設置一根防滑木條,木條厚度為20~30mm。
2 門式腳手架
2.1 門式腳手架基礎處理方式同于扣件式鋼管腳手架。
2.2 門式腳手架底部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。
2.3 門式腳手架的腳手板、擋腳板應符合第1.3條要求。
2.4 門式腳手架應設置符合建筑物結構變化相適應的組合模數(shù)架及異形架,每榀門架交叉支撐必須兩端鎖臂連接,不得一端與鎖臂連接另一端用鋼絲捆綁。
2.5 門式腳手架使用的扣件必須與鋼管相符合,不得使用大規(guī)格的扣件用物體填充。
2.6 門式腳手架的可調節(jié)螺桿伸出長度不宜超過200mm,如超過應進行折減計算。
3 懸挑腳手架
3.1 懸挑腳手架的專項施工方案中應有設計計算書、架體結構圖,安裝搭設、拆除安全技術措施和工藝流程,具有指導性、可操作性。
3.2 懸挑架
3.2.1 懸挑腳手架應采用鋼構件承重梁(工字鋼、槽鋼等),禁止使用鋼管扣件式懸挑架。
3.2.2 鋼構件承重梁應與預埋件采取焊接或螺栓連接。其強度應滿足剪力和水平力的要求。
3.2.3 懸挑鋼構件承重梁上應焊有長度不小于150mm的立柱,腳手架立桿套在立柱上或焊接立桿座內(nèi),每根立桿必須有一承重梁。
3.3 懸挑端處理
3.3.1 懸挑梁外端可采取鋼撐桿或鋼絲繩斜拉、鋼拉桿斜拉的方式。
3.3.2 懸挑端采取鋼撐桿、鋼拉桿的方式,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。
3.3.3 懸挑端采取鋼絲繩斜拉方式,預埋圓鋼環(huán)直徑應不小于16mm,鋼絲繩應采用雞心環(huán),卸甲與懸挑梁、預埋鋼筋環(huán)連接,禁止鋼絲繩直接與懸挑梁、預埋鋼筋環(huán)連接和捆綁在建筑物結構上。鋼絲繩張緊后每端用三個繩夾夾緊,繩夾之間相距6×鋼絲繩直徑距離,繩夾的鞍座安裝在受力側。斜拉鋼絲繩的直徑應不小于12mm,并不得接長使用,并不得使用達到報廢標準的鋼絲繩。
4 附著升降腳手架
4.1 從事搭設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施工單位,必須由具備相應的資質。
4.2 附著升降腳手架必須經(jīng)過建設部或者委托具有資格的單位進行認證。
4.3 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專項施工方案中應有設計計算書、架體結構圖、安全技術規(guī)程、連墻部位處理圖和特殊部位處理圖等。
4.4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后,施工單位要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進行量化驗收,使用前必須報市安監(jiān)站查驗有關資料。
4.5 附著升降腳手架每次升降前后,必須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和施工工人進行自查自驗,經(jīng)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升降工作。
4.6 架體水平梁架應滿足承載和其余架體整體作用的要求,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的定型桁架梁式結構,不得使用扣件連接。
4.7 架體必須在附著支承部位沿全高設置定型加強的豎向主框架,豎向主框架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的片式框架或格構式結構,并能與水平梁架和架體構架整體作用,且不得使用鋼管扣件或碗扣架等腳手架桿件組裝。豎向主框架與附著支承結構之間的導向構造不得采用鋼管扣件、碗扣或其他普通腳手架連接方式。
4.8 懸挑端應以豎向主框架為中心成對設置對稱斜拉桿。
4.9 附著升降手架必須具有防外傾、防墜落裝置,防外傾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部位,且每一豎向主框架提升設備處必須設置一個;及外傾裝置應用螺栓同豎向主框架、附著支撐結構連接,不得采用鋼管扣件或碗扣方式。
4.10 物料平臺必須將其荷載獨立傳遞給工程結構,在使用工況下,應由可靠措施保證,物料平臺荷載不傳遞給架體。物料平臺所在跨的附著升降腳手架應單獨升降,并應采取加強措施。
4.11 附著升降腳手架底部必須使用厚度能承受3KN/m2荷載的木板,必須鋪設嚴密全封閉并用密目式安全網(wǎng)或平網(wǎng)兜底,封閉離墻間隙用的折起的翻板能有效地防止物料墜落。
4.12 模板支撐不得支撐在附著升降腳手架上,禁止利用附著升降腳手架提升物料。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物料或機械設備。
4.13 附著升降腳手架必須采用電動葫蘆同步升降,同一提升單元內(nèi)必須使用同一廠家同一規(guī)格型號的電動葫蘆,禁止使用手拉葫蘆。電動葫蘆必須是由具有生產(chǎn)資質廠家生產(chǎn),并有產(chǎn)品合格證。